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债务划分常常让人头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出了划分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首先是共债共签。要是夫妻双方一起在债务文件上签字,或者一方借了钱,另一方事后表示认可,那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得两人一起还。比如说,两人一起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一方借了钱后,另一方说“这钱我认”,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还钱的责任。
其次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也算夫妻共同债务。这里的日常开销,包括衣食住行、孩子的教育费、老人的赡养费等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必要费用。
最后,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所需,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借的,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夫妻一起经营的店铺。
不符合这些条件的债务,通常就是个人债务,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还。大家要清楚这些规定,避免不必要的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