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外人要求正在打离婚官司的夫妻还钱时,有一套处理办法。
从法律程序来讲,要是外人起诉离婚诉讼当事人还钱,法院会把民间借贷纠纷和离婚诉讼分开来审。因为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在一起处理。
在判断债务性质上,重点看这笔债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规定,要是夫妻两人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夫妻共同债务。要是能证明借的钱用在了家庭日常支出、一起经营生意等方面,那离婚诉讼当事人就得一起还钱。但要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主能证明这笔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还是得算共同债务。
在证据方面,外人得拿出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来证明借钱这事儿是真的,钱也给出去了。要是主张这是夫妻共同债务,还得证明钱的用途。离婚诉讼当事人要是觉得这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也得拿出证据,比如钱没用到家里。法院会综合所有证据,来确定谁该还钱,还多少。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平时不管是借钱还是被借钱,都要留好相关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等。夫妻之间对于债务问题也要有明确的沟通和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