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结婚后又离婚,能不能起诉得看具体情况。要是结婚时受了胁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胁迫的一方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起算,一年内可以提出申请;要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从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能提。一旦婚姻被撤销,就相当于从一开始这婚姻就没法律效应,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复存在。所以,在规定时间内,不用走离婚程序,而是通过诉讼撤销婚姻。
要是过了能撤销婚姻的时间,婚姻没被撤销,之后又办了离婚,通常就不能再以“被迫结婚”为由撤销婚姻了。但要是在被迫结婚时还有其他侵权行为,像一方用暴力造成身体伤害,受害者能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让侵权人担责,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这些损失。
总结来说,在可撤销期间内,可请求撤销婚姻;超过时间但存在其他侵权情况,能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