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里,不少人关心能否获得赔偿。依据《民法典》,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重大过错。
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明显违背了夫妻间要相互忠实的义务。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没以夫妻名义,但长时间稳定地一起居住,破坏了婚姻的稳定和纯洁。实施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等方式,对身体和精神造成侵害,严重损害了配偶的人身权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对家人进行肉体或精神折磨,遗弃是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要是存在这些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是赔因过错行为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则是抚慰无过错方的精神痛苦。在打离婚官司时,无过错方得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重大过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