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女方离婚时,财产分割得按法律规定来。第一步,得分清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里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还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就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对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要是两人能达成一致的分割协议,那就按照协议来执行。
要是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比如说,在抚养孩子方面付出多的一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多分一些;要是一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的一方不但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院在分财产时也会考虑这个情况。
另外,要是有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共同债务想侵占对方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这一方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还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