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有一方铁了心要离婚,但另一方不愿意,想离婚的这一方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离婚问题。
2、打官司离婚得向有权力管这个案子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般是到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去起诉;要是被告的户口所在地和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由他经常居住地方的法院来管。起诉的时候,要给法院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这些相关的材料。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自己的诉求(像请求离婚、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这些),还有事情的经过和原因。
3、法院收下案子后,会先试着调解,这在离婚官司里是必须有的程序。要是调解没啥用,而且法院觉得夫妻感情确实已经没救了,就会判决准许离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有下面这些情况,调解没用的,就应该准许离婚:跟别人结婚或者和别人住在一起像夫妻一样;对家里人动手或者虐待、不管家里人;有赌博、吸毒这些坏毛病,怎么说都不改;因为感情不好分开住满两年;其他让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另外,要是一方被法院宣布失踪了,另一方去打离婚官司,也应该准许离婚。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两人又分开住满一年,有一方再去打官司离婚,也应该准许。
4、要是法院第一次没判离婚,坚持要离的一方可以在判决生效过了一段时间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可能性一般会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