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在公婆名下,离婚时夫妻一般不能分割此房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不动产权属证书能证明权利人对不动产的物权,既然登记在公婆名下,产权就归公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但也有特殊情形。要是夫妻能拿出证据,证明对该房产有出资,而且能表明这笔出资是借款,那离婚时,夫妻可主张债权,让公婆偿还借款。要是能证明出资属于附条件赠与,比如以夫妻能长期居住使用该房产为条件,而如今条件无法达成,夫妻也能要求返还出资款。
还有,如果夫妻和公婆有借名买房的约定,并且有书面协议或其他充分证据,能证明实际购房人是夫妻,这时夫妻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确认房屋实际产权归属,进而在离婚时分割房产。不过,借名买房存在法律风险,得有足够证据才行。所以,遇到这类问题,夫妻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