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撤销权之诉时,并非一定要做财产保全,需视具体情况决定。
撤销权之诉,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做了危害自己债权的事,就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种行为。财产保全则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判决前处理有争议的东西,或者处理判决生效后用于执行的财产,确保纠纷不扩大,让生效判决能顺利执行。
要是在撤销权之诉中,债务人恶意转移、隐匿财产,像在诉讼期间要把名下房产过户给别人,这就可能让债权人即便胜诉了也拿不到应得的钱。这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不过,申请财产保全得提供一定担保,要是最后保全申请错了,这笔担保金就要用来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但如果不存在债务人转移财产影响判决执行的风险,或者债权人没办法提供相应担保,也可以不申请财产保全。
所以,债权人打撤销权之诉时,得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好好权衡利弊后,再决定是否申请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