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回上诉后,通常不能再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经二审法院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会裁定准许。一旦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裁定就会生效,当事人也就失去了再次上诉的权利。
上诉权是当事人在特定诉讼阶段的程序性权利,撤回上诉可看作当事人放弃上诉权。既然已经行使撤回上诉的权利,且法院已作出准许裁定,就不能再重复行使上诉权。
要是当事人觉得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误,可通过申请再审来救济。再审是对已生效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再次审理的程序。当事人能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要存在符合法定再审事由的情形,比如出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所以,申请撤回上诉要慎重考虑,若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先评估是否有再审的可能,再决定是否撤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