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有借条但对方不还钱,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民事借贷纠纷,通常不能直接以诈骗的罪名去起诉对方。那什么是诈骗呢?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所以,仅仅是对方拿着借条却不还钱,很难直接认定这就是诈骗。
要判断是不是构成诈骗,得看看对方在借钱的时候是怎么想的,有哪些具体行为。要是对方在借钱的时候就打算非法占有这笔钱,比如说虚构了借款的用途,或者隐瞒了自己真实的还款能力等重要信息,以此来骗得借款,而且数额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就可能构成诈骗了。
在有借条的借贷纠纷里,如果没办法证明对方在借款时有诈骗行为,那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期限,就从还款期限届满那天开始算;要是借条没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随时能要求债务人还钱,但得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从债权人提出还钱要求,而债务人拒绝还款的时候开始算诉讼时效。
要是觉得可能涉及诈骗,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只是普通的借贷纠纷,那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