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经济赔偿没有固定的上限,具体赔多少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根据《民法典》,要是因为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好几个方面。首先是过错程度,如果过错方故意犯错,情节还很恶劣,那赔偿数额一般会高一些;要是过错比较轻,赔偿数额就会低一点。举个例子,长期、多次家暴和偶尔的轻微暴力相比,前者的赔偿数额可能更多。
其次,无过错方受损害的程度也很关键,这里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物质损害比如因为家暴受伤去看病花的钱,还有耽误工作少挣的钱,这些都得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了多少。精神损害就得看伤害后果和精神痛苦程度,一般会参考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以往的类似案例。
另外,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也会影响赔偿数额。要是过错方收入高、经济条件好,赔偿数额可以适当多一些;要是过错方经济状况不好,就算判了高额赔偿也执行不了,法院就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所以说,离婚经济赔偿得综合各种情况才能确定具体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