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关系的彻底终结,办完离婚手续后,在一些情况下还是能争取经济补偿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要是夫妻里有一方为家庭付出很多,像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帮另一方工作等,离婚时就有权利向对方要补偿,对方也得给。要是办离婚手续时,双方没商量经济补偿的事儿,付出多的那一方能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去法院起诉让对方给补偿。
另外,要是一方有重大过错,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没过错的那一方能请求损害赔偿。就算离婚手续办好了,只要没超过诉讼时效,没过错的一方照样能去法院起诉要赔偿。
但是,不管是要经济补偿还是损害赔偿,都得有证据。比如想主张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就得拿出自己在家庭里承担了很多义务的证据,像照顾老人孩子的记录、帮忙工作的相关证明等。要是主张损害赔偿,就得有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比如家暴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
而且大家一定要注意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去行使权利。要是超过了时间,那法院可能就不支持了,自己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障。所以,离婚后发现自己有符合条件的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去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