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前六个月出现财产转移的情况,得根据具体情形来处理。要是对方是正常的交易,像以合理价格买卖、赠送东西等,还符合市场交易的常规,一般就很难认定是故意转移财产。
2、要是存在故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采取一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债权人得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转移财产是为了躲债。比如说财产转移的时间、方式、金额这些信息,还有对方在转移财产前后的财务状况。
3、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取消这个转移行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债务人用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免费转让财产等方式来处理财产权益,或者故意把到期债权的履行时间延长,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债权,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取消债务人的这些行为。
4、要是债务人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卖财产,或者用明显不合理的高价买别人的财产,又或者给别人的债务做担保,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债权,而且债务人的交易对象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种情况,债权人同样可以请求法院取消债务人的行为。
5、债权人行使取消权的范围不能超过自己的债权,而且要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取消事由那天起一年内行使。要是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那天起五年内都没行使取消权,这个取消权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