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补偿金包含三个主要类型,分别是家务补偿、困难帮助补偿和过错损害赔偿。
2、先说家务补偿。要是夫妻中有一方在抚育孩子、照顾老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更多的义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这一方就有权利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计算补偿数额时,要综合考虑做家务的时间、劳动强度以及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情况。一般会参考当地家政服务的市场价格,再结合婚姻持续的时长、家庭的经济状况等来确定具体给多少钱。
3、再看困难帮助补偿。离婚时,如果有一方生活陷入困境,而另一方有经济能力,那么有能力的这一方就需要给困难方适当的帮助。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提供住房,也可以是给一笔钱。具体给多少,要根据困难方实际的困难程度以及另一方的经济实力来定。就像有一方因为生病失去了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法院就会考虑另一方的收入和财产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帮助金额。
4、最后是过错损害赔偿。要是因为一方存在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赔偿的数额要考虑过错方的过错严重程度、具体的侵权行为情节、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或物质损失,还有过错方的经济承担能力等因素。一般来说,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精神损害赔偿则由法院根据前面提到的这些因素来酌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