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的时候,有几种情况,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赔偿。
1、重婚:简单来说,就是已经结婚的人又和别人结婚了。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诚的约定。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2、与他人同居:就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姻之外的异性,虽然没有以夫妻的名义,但长时间、稳定地生活在一起。这同样违反了夫妻要互相忠诚的原则,给没过错的一方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没过错的一方能请求赔偿。
3、实施家庭暴力:像对家里人进行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谩骂、恐吓等,这些对身体和精神造成侵害的行为都算。要是遭遇了家庭暴力,没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能要求赔偿。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其实就是长期、经常地实施家庭暴力;遗弃就是对家里人有抚养义务却不管。要是有这样的情况,没过错的一方有权利要求赔偿。
5、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个灵活的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案子,判断其他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是不是算重大过错,如果算,就会支持没过错一方的赔偿请求。
没过错的一方得留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