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外国媳妇跑了,联系不上,是能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办离婚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是一方找不到人,另一方想离婚,能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是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
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会用公告送达的办法给被告送诉讼文书。等公告期一满,就当作已经送达。就算被告不出庭,法院也能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审理案子并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时,会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要是有证据能证明,像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种情况,法院就会判决准许离婚。等判决生效,婚姻关系就解除了,不用再去办离婚证,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的作用是一样的。
这里得提醒一下,打官司的时候,要尽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还有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像找公安机关开报案记录、让社区出证明之类的,这样能提高胜诉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