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里,财产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情况。
先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双方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商量好财产分割的比例和方式等。要是商量不出结果,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像一方在婚姻里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法院分割财产时就会更偏向无过错的一方。而且,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要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
再说说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归一方所有,不用进行分割。判断是不是个人财产,主要看财产取得的时间和性质,比如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都属于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这样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这些行为,还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