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遇到一方有欠款的情况,财产分割得区分欠款性质和财产性质来处理。
先说欠款性质判断。要是这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得夫妻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就先由双方商量怎么清偿;商量不拢,就由法院判决。常见的夫妻共同债务,像一起买房的贷款、一起做生意借的钱,都是为了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产生的。
但要是这欠款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还,和另一方没关系。像一方婚前欠的钱,或者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欠款,都属于个人债务。
再说说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商量着分;商量不下来,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就还是归个人。
举个例子,夫妻有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一方有个人欠款。房子和存款先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个人欠款就用欠款方的个人财产还。要是欠款是共同债务,就先用共同财产还,不够的部分双方商量分担,商量不好法院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