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实践里,有几种情况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第一种是夫妻感情没到破裂的地步。法院判离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了。要是一方只因为日常琐事争吵这种小矛盾就起诉离婚,另一方又坚决不同意,还拿不出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离。像夫妻间偶尔吵吵架、有点小摩擦,这都没严重到感情破裂。
2、起诉离婚的理由不充分,法院也不会支持。要是原告提的离婚理由既没事实依据,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没办法证明夫妻感情有实质问题,法院不会同意离婚诉求。比如拿一些没根据的猜测或者没啥法律意义的理由去起诉。
3、特殊时期限制离婚。女方怀孕、分娩后一年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离婚,不过女方提离婚或者法院觉得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要是男方在这个期间起诉,又没有必须受理的情况,法院不会判离。
4、第一次起诉离婚且被告不同意。没有法定离婚情形时,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一般会给双方和好的机会,判决不准离婚。
5、证据不足也不行。原告要是拿不出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很难认定双方感情到了该判离的程度,通常也不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