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婚姻生活里,婚后还贷部分大多时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通常是夫妻共有的。
2、要是一方在婚前就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付了首付,还在银行办理了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而且不动产登记在了付首付一方的名下。离婚时,这个不动产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可以把不动产判给登记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一起还贷的钱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3、但要是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约定,明确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归一方所有,并且这个约定是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的,那就按照约定来确定财产到底归谁。所以说,婚后还贷一般默认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是有特殊约定,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