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冷静期提前一天是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且给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拿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存档。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有三十天的时间可以申请发离婚证。要是这三十天里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就会被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说,必须得等离婚冷静期的三十天满了,才能够去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要是提前一天去婚姻登记机关,他们是不会给双方办理的。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节点,避免因为时间没算好,影响离婚登记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