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的时候要是房贷还没还完,得按照房屋产权归谁等情况来处理。要是房子是夫妻其中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付了首付,还在银行办了贷款,结婚后用夫妻一起挣的钱还房贷,而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处理这套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可以把房子判给登记的那一方,没还完的贷款就变成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钱,还有房子增值的部分,离婚时要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由登记方给另一方补偿。
2、要是房子是结婚后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先商量房子归谁,剩下的房贷谁来还。要是商量不下来,法院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子归谁,同时让拿到房子的一方接着还剩下的房贷,并且给另一方合理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会考虑房子买的时候花了多少钱、已经还了多少贷款、房子增值了多少这些因素。
离婚时房贷没还完,重点就是确定房子归谁,剩下的房贷谁来承担。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商量不成法院会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