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之后如果要申请财产保全,费用收取是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来规定的。财产保全申请费是根据保全财产的数额按比例分段累计来交的。
要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根本不涉及财产数额,那每件只要交30元。要是财产数额超过了1000元但在10万元以内,超过1000元的这部分按照1%来交。要是财产数额超过了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来交。不过要注意,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000元。
给大家举两个例子。假如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是5万元,1000元以上到10万元这部分按1%交,费用就是(50000-1000)×1%+30,算下来是520元。如果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是20万元,1000元以上到10万元部分的费用是(100000-1000)×1%+30,也就是1020元;超过10万元部分是(200000-100000)×0.5%,是500元,总共要交1520元。
财产保全申请费得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时候先预交,最后一般是败诉方来负担。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该负担多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