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处理债务关系,关键在于分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有两种常见情况。一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后另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借的钱,像日常买菜、交水电费这些支出产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要一起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管各自的,就先由双方商量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进行判决。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而且这笔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主也没办法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生意,或者是夫妻共同同意借的,这种一般就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还。
处理离婚债务时,夫妻双方都要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什么性质、用来做什么了。要是离婚后债主找夫妻双方要共同债务,一方还了钱之后,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是可以向另一方追讨他该承担的那部分,法院会支持这种追讨行为。所以在离婚涉及债务问题时,大家一定要弄清楚债务的性质,保留好相关证据,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