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离婚协议有没有效不能只看是否涉及执行异议,得从多个方面综合考量。按照《民法典》规定,一份有效的离婚协议,得满足签协议的人有相应的办事能力、表达的是自己真实想法、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也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2、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要是离婚协议是在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之前就签好的,而且协议内容是夫妻双方真心想达成的,也没有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不存在恶意躲债的情况,通常会认定这份离婚协议是有效的。
3、不过有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要是夫妻两人通过离婚协议故意转移财产来躲债,债权人就可以去法院要求撤销这份协议。要是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的约定明显不合理,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这份协议也可能不被认可。
4、在执行异议的程序中,法院会全面审查离婚协议的签订时间、具体内容和目的等因素,结合案子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协议的效力。要是有人依据离婚协议想排除执行,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对要执行的东西有足够的权益来阻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