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里要认定过错方,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来。法律列出了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过错方。
首先是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里面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还有与他人同居,指的是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没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一起居住。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谩骂、恐吓等方式,对身体和精神进行侵害。虐待其实就是持续、经常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另外还有其他重大过错,像赌博、吸毒这些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情况,不过这得结合具体案子判断。
要是想认定对方是过错方,主张的一方得负责举证。证据有很多种,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说的话、聊天记录等。在离婚协议里,如果双方能对过错方认定达成一致,就可以写进协议。要是达不成一致,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认定谁是过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