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给协议离婚加了一道“缓冲带”,也就是离婚冷静期。当夫妻去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接下来三十天就是冷静期。在这一个月里,要是有一方突然不想离了,随时能带着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一张《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同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存档。
等离婚冷静期过了,还有三十天的时间,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这三十天里有一方没去,那就相当于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协议离婚程序就走不下去了。
要是遇到这种一方在离婚冷静期满后不去申请离婚证的情况,想离婚的另一方也别着急。可以换条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来审理这个离婚案件,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许离婚。这样一来,就算协议离婚不成,还有法律途径能帮你解决离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