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内容的更改时间,在不同阶段有不同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双方就像自由商量事情一样,能随时协商更改离婚协议内容。法律在这时候没给时间设限制,只要两人重新达成一致,就能对原来协议里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删除。比如原本约定房子归一方,双方重新商量后可以改成共同所有,这都没问题。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更改离婚协议就复杂些。要是双方能友好协商,那可以自行变更协议内容。不过要注意,这种变更只对两人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内容,双方又谈不拢,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变更。但法院不是随便就支持变更的。对于财产分割,只有在发现签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况,法院才会同意变更。就好比一方故意隐瞒财产,让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协议,这种情况法院就可能支持变更。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必须出现法定情形,像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得了严重疾病,或者伤残到没能力继续抚养子女,法院才会支持变更。
法律建议:在签离婚协议前要慎重考虑,尽量把各项内容约定清楚。办理离婚登记后,若要变更协议,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再走法律途径,并且要收集好相关证据,证明存在法定变更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