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把共同财产转给别人后能不能要回来,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夫妻两人都同意把共同财产转给他人,而且这个过程中没有欺诈、胁迫等能撤销的情况,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那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财产通常要不回来了。
2、要是夫妻一方没和另一方商量,就私自把共同财产转给别人,这就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要是接受财产的人是善意取得,也就是在接受时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转让的人没有处分权,还付了合理的价钱,财产也完成了交付或者登记,那另一方不能要求接受财产的人返还财产,但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私自处理财产的一方赔偿损失。要是接受财产的人不是善意取得,比如明明知道转让的人没有处分权还接受财产,那另一方就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财产。
3、要是存在被欺诈、胁迫等可以撤销的情况,或者赠与的时候附带了义务,但是接受赠与的人没有履行义务,夫妻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撤销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要求接受赠与的人返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