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就是在一方违反约定时,按照事先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要给对方支付的一笔钱。违约金的最高上限得看不同情况。
在民事合同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相关规定。要是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比实际损失高太多了,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降低。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要是违约金超过了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就会被认为是“高得过分”。这里说的损失,不光有已经发生的,还包括合同正常履行后能拿到的好处,但不能超过违约方在签合同时能想到或者应该能想到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
对于借贷合同,出借人和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等其他费用的,出借人可以选其中一项来主张,也能一起要。不过,这些费用加起来要是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要算违约金,得看合同里具体怎么说的,还有实际损失是多少。要是觉得违约金给多了或者给少了,当事人能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调整请求。建议大家在签合同时,仔细约定违约金条款。要是遇到纠纷,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