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送戒指的法律性质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在离婚协商阶段,一方出于表达歉意、愧疚等情感送戒指给另一方,这一般能当作赠与行为。按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赠与就是把自己的财产免费给别人,对方也同意接受。一旦戒指交到对方手里,赠与就完成了,戒指的所有权也就归对方,送戒指的人通常不能随便把戒指要回去。
2、如果送戒指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一部分,打个比方,一方用戒指来抵应该给对方的财产份额,这就算是财产分割的一种办法。这种时候,把戒指给了对方就相当于完成了财产分割,双方要按照之前说好的去办相关手续。
3、要是送戒指是为了挽救婚姻等附带了条件的,要是这些条件没实现,送戒指的人能依照法律把赠与撤销。不过,撤销得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