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法院要认定拒执罪,得拿出一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等人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生效法律文书的证据是基础,像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这些,能证明有明确的执行内容和义务。只有存在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谈得上拒执罪,这是拒执罪成立的必要条件。
2、执行通知的证据也不能少,像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之类的,能说明法院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要求,告知他们要履行的义务。
3、证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的证据很关键,这得看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比如收入、存款、房产、车辆等相关材料,有了这些就能知道他们有没有能力履行判决、裁定。
4、证明拒不执行行为的证据有很多种。要是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坏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会有相关交易记录和证人证言。要是他们拒绝报告财产情况或者虚假报告,也会有书面记录。要是违反了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也会留下消费记录。
5、情节严重的证据也不可或缺,比如因为被执行人的行为,导致判决、裁定没法执行,给申请执行人造成重大损失等等,有这些证据才能说明情节的严重性。把这些多方面的证据整合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可以追究拒执人的刑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