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方欠债且已经有判决结果后再离婚的情况下,债务到底由谁来承担,得看这笔债务的性质。
2、要是这笔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就算夫妻离了婚,两人都得一起对这笔债务负责。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夫妻两人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就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债权人可以找夫妻中的任何一方要求还清全部债务。如果一方还了超出自己该承担部分的债务,之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向另一方要回多还的钱。
3、要是这笔债务被认定是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管离没离婚,都由欠债的那一方自己还钱。个人债务一般是一方结婚前欠的钱,或者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钱,而且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这笔钱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上,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借的。
一方欠债判决后再离婚,重点就是看这笔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这个来确定谁来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