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继承和离婚财产分割属不同法律问题。
先说子女继承。继承开始后,若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按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依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轮到第二顺序。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对生活困难且缺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要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再说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付出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分割财产时该方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另一方可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