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若未当庭宣判,有开庭宣判和其他方式宣判两种可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不管案件是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法院都要公开宣告判决。要是当庭宣判,需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马上发判决书。
司法实践里,案情复杂、需合议庭进一步评议的案件,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对于这类案件,法院可再次开庭宣判,让当事人现场参与,直接了解判决结果和理由,保障其知情权与参与权。
但法院也会用非开庭方式宣判,像送达判决书告知当事人判决结果。法院会按法定程序把判决书送达当事人,送达完成就等于宣判完成。
不管用哪种宣判方式,法院都会保证当事人及时、准确知晓判决结果。要是当事人没收到判决书,要及时联系法院询问情况。若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