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房产纠纷是常见问题,相关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
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全款买好,并且房产证上只写了这一方的名字,那这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这房子自然就归购买的那一方。
要是一方在婚前付了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对于双方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还有房子增值的部分,产权登记方要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婚后要是一方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子,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就相当于父母只把房子赠与自己的孩子,房子算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钱买房子,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这房子一般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当然,如果夫妻有其他约定,就按约定来。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不管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可以让一方得到房子,然后给另一方补偿。要是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就把房子拍卖,卖房子的钱双方再分。
法律建议:夫妻在婚前最好对房产的归属有明确约定,签订书面协议。婚后涉及父母出资买房等情况,也要保留好出资的相关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