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两个孩子都归女方,要是对这结果不满意,是有办法解决的。在法律上,有上诉和申请再审两种途径。
要是还在上诉期,也就是在收到一审判决书后的规定时间内,就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这时候得写一份上诉状,把不服判决的理由说清楚。比如,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没考虑到自己其实有很好的抚养条件,有稳定收入,也有合适的居住环境,能给孩子更好的成长空间,这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或者是法院错误理解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这就是适用法律有误。
要是上诉期过了,判决已经生效,也别着急。在符合一些法定情况时,可以申请再审。比如找到了新证据,能证明女方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像女方有严重的传染病,或者有虐待孩子的行为等,这些新证据足以推翻原来的判决。
要是认可了判决结果,但之后想变更抚养权,先和女方商量。双方谈妥了,签一份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就行。要是商量不成,出现女方没能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孩子等情况,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小贴士:遇到抚养权问题别慌,按法律程序来,保留好相关证据,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