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里,举证责任分配可是有门道的,基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原则。啥意思呢?就是谁提出一个说法,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要是有人主张合同成立并且生效了,那这人就得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负责举证。打个比方,你说和对方达成了买卖协议,那你就得拿出书面合同、聊天记录或者邮件往来这些东西,证明你们就买卖的东西、数量、价格这些主要内容都商量好了。
要是有人想让合同关系变一变,比如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撤销合同,那他就得证明有能让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就像卖方说买方没按时付款,想解除合同,那卖方就得拿出证据,证明买方确实没按时给钱,而且这种情况符合合同里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
在交付货物这件事上,卖家得证明自己按照合同约定把东西交给买家了,可以拿出交货单、物流签收记录这些证据。要是买家说没收到货或者货的质量有问题,那买家也得拿出证据,像检验报告、照片、视频啥的。
说到价款支付,买家得证明自己给了钱,拿出付款凭证。要是卖家说买家没给够钱,那卖家也得有证据才行。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法律会有不一样的规定,就是举证责任倒置。比如因为缺陷产品让人受伤的侵权官司,就得让产品的生产者来证明自己有法律规定的免责理由。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买卖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各种证据,像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物流单据这些,万一以后有纠纷,这些证据能帮上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