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原告得在举证期限里把所有证据都交上去。这个举证期限是法院按照案件实际情况定的,当事人得在这段时间给法院交上能证明自己说法的证据材料。要是过了举证期限还没交,就可能会被当作放弃举证的权利。
2、但法律也有特殊规定,有灵活处理的情况。要是在举证期限过了之后,原告找到了新证据,这个新证据是期限过了以后才出现的,或者是在期限内就有但因为客观原因没办法拿到的,那原告可以在法庭上把这个新证据交上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收不收这个证据。
3、要是原告没有正当理由,超过时间交证据,法院有可能不收这个证据。不过要是这个证据和案件的主要事实有关系,法院就得收,还会对超期交证据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罚款。
4、总的来讲,正常情况下原告要在开庭前的举证期限内交齐所有证据。不过要是有新证据等特殊情况,也能在开庭的时候交,最后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还有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能不能用这个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