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不过,请求返还物品的情况有点不同。如果是物权请求权,像返还已经登记的不动产、动产,这类物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要是普通的未登记动产返还请求权,就适用三年诉讼时效。
那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损害,以及知道义务人是谁的时候起算。举个例子,有人明明知道别人无权占有自己的物品,却一直没去要回来,从他知道对方无权占有那天开始,要是过了三年,对方要是拿诉讼时效来抗辩,那他想要回物品的诉求可能就有风险了。
还有两种特殊情况,一种是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没办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就会暂时停止。等导致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再经过六个月,诉讼时效就到期了。另一种是诉讼时效中断,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这种情况会让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