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当事人因为证据不够充分,被关了8个月,可以按照下面的办法来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要是案件处在侦查时期,公安机关对证据不足的案件得撤销;要是在审查起诉环节,检察院要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要是到了审判阶段,法院就该给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罪行不成立的无罪判决。
2、假如当事人最后被判定无罪,而且已经被关押了8个月,那么他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按照《国家赔偿法》,像负责侦查、检察、审判的机关,还有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这些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时,把公民逮捕之后,又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者就可以申请赔偿。通常,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就是赔偿的责任方。赔偿基本是给钱,每天赔多少钱按国家上一年职工的平均日工资来算。
3、当事人可以向赔偿责任方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赔偿责任方在接到申请后的两个月内,要决定赔还是不赔。要是当事人对赔偿的决定不满意,能在规定时间内向它的上级机关申请重新审查;要是对重新审查的结果还不满意,还能向重新审查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