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离婚开庭时,男方不到场的情况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来处理。
要是男方作为原告不到场,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会按撤诉处理。这就好比你去打官司,法院都给你发了传票让你来,可你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来,那就相当于你自己主动放弃了这次打官司的机会。
当男方是被告时,情况就复杂一些。如果男方有正当理由没办法到庭,像得了很严重的病在住院,或者遇到了地震、洪水这种不可抗力的情况,他可以给法院写个书面说明,申请把开庭时间往后延。法院会看看具体情况,再决定同不同意。要是男方没有正当理由就是不来,法院会再给他发传票。要是发了两次传票他还是不来,法院就有权力派人把他强制带到法庭。
一般情况下,法院也能对被告进行缺席判决。但离婚案子比较特殊,它涉及到夫妻身份关系,所以法院在做缺席判决时会格外小心。法院会重点审查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这才是决定能不能离婚的关键。要是证据不够,法院通常不会轻易判决离婚。
法律建议:如果是原告,一定要按时参加庭审,不然就可能失去这次诉讼机会。如果是被告,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要及时向法院说明;没有正当理由就别缺席,否则可能会被强制到庭,而且还可能面临对自己不利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