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和老公4年没有一起生活,从法律角度讲是有理由考虑离婚的。在咱们生活里,离婚主要有两种正规途径。
先说协议离婚。要是女方和老公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把离婚、孩子归谁抚养、家里财产怎么分这些事儿都商量出个双方都认可的结果,那就可以签一份离婚协议书。签好之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是现在法律有个离婚冷静期,这个冷静期过了,双方还得再一起去申请离婚证,拿到证,这婚姻关系才算正式解除。
要是两口子没办法心平气和地协商一致,女方就可以到法院去诉讼离婚。法律上规定,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就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法定情况。女方都4年没和老公一起生活了,如果能拿出证据证明这4年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开住的,那法院在调解没用的情况下,一般会判决离婚。女方得准备些证据来证明分居的事儿和时间,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开的证明之类的。
就算不满足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个条件,只要女方能找到其他能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有家庭暴力、赌博之类的不良行为证据,法院也有可能会判决离婚。所以女方要是想离婚,得留个心眼,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