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里,并没有“安家费”这个明确说法。要是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想要类似费用,一般会以经济补偿、经济帮助的名义提出来。
要是女方因为在家务劳动中付出得多,在离婚时想申请经济补偿,《民法典》是有相关规定的。要是夫妻中有一方为了照顾孩子、伺候老人、帮另一方工作等承担了更多义务,离婚时就有权让另一方给补偿,另一方也应该给。具体给多少补偿,双方可以先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像夫妻结婚时间有多长、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当地的生活水平等。
要是女方离婚后日子不好过,另一方得从自己的房子等个人财产里拿出一部分适当帮衬。这里说的日子不好过,就是指靠自己的财产和离婚分到的财产,没办法在当地维持基本生活。帮忙的方式可以是给钱,也可以是提供住房。给多少、怎么给,也是先由双方商量,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结合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来做判断。
所以,女方索要类似“安家费”的钱数没有固定标准,得看具体情况。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先心平气和地沟通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家务劳动的记录、生活困难的证明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