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中负全责且未买交强险,处理方式如下:
未投保交强险,按《民法典》及相关法规,事故中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担责。本该由交强险赔付的部分,全由全责方自掏腰包,像财产损失、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的费用,都要付给受害人。
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承担。因为是全责,超出部分也得全责方承担。
没按规定投保交强险会受行政处罚。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管部门可扣车,通知所有人、管理人投保,并处最低责任限额保险费2倍罚款。
出了这种事故,全责方要主动和受害人协商赔偿,尽快履行赔偿义务。还要及时补缴交强险,接受处罚,拿回被扣车辆。若双方赔偿谈不拢,受害人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