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时间和日期怎么算?今天给大家讲明白。
首先,拘留时间从限制人身自由那一刻算起,而不是收到拘留通知书或听到宣布拘留的时候。假如犯罪嫌疑人早上9点被限制自由开始拘留,那就从这9点起算拘留期限。
其次,拘留时间按自然日算,以时、日、月来计数。起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拘留期限里,比如上午9点拘留,当天9点到24点这段时间不算,从第二天0点开始才算正式拘留天数。
另外,若拘留期满最后一天是节假日,通常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满日。不过,在押人员的拘留期满就必须释放,不能因节假日延长。比如拘留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也得在当天放人。
还有,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若觉得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要在拘留后3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可延长1到4天。要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能延长到30天。检察院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天内,会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