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判断一个行为是不是构成强奸罪,得把主观和客观情况结合起来看。
2、从客观情况来说,强奸罪通常是在女方不愿意的情况下,通过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办法,强迫女方和其发生性行为。这里的暴力办法,就是对女方身体进行控制,像打人、绑人,让女方没办法反抗;威胁办法呢,就是用杀人、伤人、曝光隐私等话语吓唬女方,让女方不敢反抗;其他办法就是趁着女方不清醒或者没办法反抗,像灌醉女方、给女方下药等。要是和不满十四岁的小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小女孩是不是自愿的,都算强奸罪。
3、从主观情况来讲,做这个事的人得是故意的,也就是他明明知道女方不愿意,还希望或者不阻止这种事情发生。
4、不过,有些特殊情况要排除在外。比如说男女是恋爱关系,女方没明确说同不同意就发生了性行为,如果综合各种情况看,不存在违背女方意愿的情况,那就可能不算强奸罪。
5、在实际判案的时候,认定强奸罪得有证据,比如女方的说法、证人的话、相关的物品等。只有证据确实足够了,才能认定犯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