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孩子偷超市物品,一般由其监护人担责。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偷拿超市物品,侵犯了超市财产权。监护人有教育、保护被监护人的义务,若未尽到监护职责,就要对孩子的侵权行为负责。
监护人主要承担返还财产的责任,也就是归还所偷物品。若物品损坏或无法返还,要按物品价值进行赔偿。超市因孩子偷窃行为产生的合理间接损失,比如查找物品耗费的人力成本等,也由监护人赔偿。
不过,若监护人能证明自己已尽监护职责,可减轻侵权责任。另外,要是孩子有个人财产,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够的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