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规定,如果诉讼时效期间过了,债务人只还了一部分债,这就相当于债务人承认了部分债务。
债务人部分还钱时,这个还钱的行为是有效的。债权人可以收下这部分钱,而且这部分债务就算还清了,之后债务人不能以诉讼时效过了为理由,要求债权人把钱还回来。同时,债务人还一部分钱,就等于他放弃了这部分债务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对于没还的那部分债务,如果债务人在还了一部分后,明确说不还剩下的了,还拿诉讼时效过了当理由,一般法院会支持他,债权人很难通过打官司让他还剩下的债。不过,如果债务人没提诉讼时效的事,法院也不会主动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来判案。
债务人还了一部分债后,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商量剩下的债务,试着达成新的还款协议。要是能达成新协议,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这样债权人再去要债就有新的法律保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