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破坏财物的情况,那怎样算破坏财物“数额较大”呢?在刑法里,各个地区对破坏财物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并不一样。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对故意毁坏财物罪里“数额较大”给出统一明确的规定,所以不少地方司法机关自己制定了本地区的标准。一般经济更发达的地区,数额较大的标准会高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标准就低一点。
在认定破坏财物数额时,财物价值主要看市场价格。如果有有效的价格证明,就按价格证明来认定;要是没有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按价格证明认定明显不合理,那就要找专业的估价机构估价。
同时,认定数额较大不能只看财物价值,还得看具体案件情况。比如毁坏财物的手段、次数、造成的后果等。就算毁坏财物的数额没达到当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要是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也可能会按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所以,具体遇到相关案件,一定要结合当地司法标准和实际情况,才能准确判断破坏财物数额是否达到较大。